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5年8月,是在全市1家市联社、14家区县联社、219家信用社的基础上整体改制成立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。目前拥有营业网点332个,员工总数约4000人,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市郊结合部以及各区县、乡镇。截至2005年8月22日,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约1160亿元,各项存款余额达968亿元,各项贷款余额达565亿元。
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以“依法合规、稳健经营、立足长远、勇于创新、培育特色”为经营指导思想,坚持服务“三农”和市郊经济的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基本定位,致力于建设“资本充足、内控严密、运营安全、服务和效益良好”并具有自身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。
小企业融资业务
根据服务“三农”和市郊经济的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市场定位,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推出了“金融便利店”品牌系列产品,提供全方位、多品种的小企业金融服务。
在支持郊区和城郊结合部小企业方面,围绕郊区的工业园区和专业性商品交易市场,推出了“小企业经营用房按揭贷款”、“住房抵押小企业贷款”、“个体经营户贷款”、“园区入驻小企业贷款”、“交易市场贸易企业贷款”、“小企业票据融资”、“小企业中投保政策性担保贷款”、“小企业委托贷款”等,形成了“小企业金融便利店”系列产品。
在支持服务“三农”方面,开发完善了“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贷款”、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”、“农业现代装备专项贷款”、“乡镇基础设施贷款”、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”、“宅基地置换贷款”、“农户保证贷款”、“农户抵/质押贷款”等,形成了“三农金融便利店”系列产品。
今后该行将根据不同区域、不同行业、不同层次小企业客户群体的实际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发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和服务。近期重点开发适合小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、周转资金贷款、保理、贸易融资、厂商银、动产质押等业务品种,提高产品多样性,丰富小企业的融资选择。
中小企业信贷主要品种
1、抵质押贷款
业务特点: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,个别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。以保证金、存单、国债、房地产等方式提供抵质押担保,年初一次核定授信额度,循环使用,主要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。
适用对象:各类制造业,科技型、外向型企业,成长型的商业、物流、服务等都市型中小企业。
2、保证贷款
包括中投保政策性担保贷款、区担保中心担保贷款、企事业单位担保贷款和商业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。
(1)中投保政策性担保贷款
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,个别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,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,最长不超过2年。
重点支持上海市具有成长型的支柱产业配套企业、都市型工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。
(2)区担保中心担保贷款
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,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。
重点支持注册在区担保中心所在行政区内的生产制造型中小企业。
(3)企事业单位担保贷款
小型企业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,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。
重点支持支柱产业的配套企业;技术领先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、销售额逐年提高的科技型企业;以一业特强为重点的都市型企业;符合现代商业业态发展趋势、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物流企业;参与国际竞争、出口逐步扩大的外向型企业。
(4)商业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
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,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。担保公司须经银行认可。
重点支持具有成长性的,以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各类中小企业。
3、票据融资
贷款金额为票据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,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,以背书后的票据转让给贷款人。
适用对象:持有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的各类中小企业,且票据的承兑人具有贷款人认可的承兑资格。
4、固定资产项目贷款
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%,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,采用项目资产抵押以及贷款人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。
适用对象:生产实体型的企业,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,借款人必须有30%自筹资金,并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和偿债专户。
5、法人经营用房按揭贷款
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或评估价值(两者取低者)的60%,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以内,最长不超过 10年,以借款人购买的经营用房作抵押。
适用对象:各类企事业法人,借款人已支付所购经营用房全部价款的40%以上,且所购房产必须为产权清晰的现房,房龄一般控制在10年以内。 |